明明是劣质翡翠首饰却标明上等精品,借以误导消费者,石城县工商局在最近开展的首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,查封548件,标值23万余元的以次充好的劣质翡翠首饰。
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首饰市场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现象,石城县工商局对全县所有首饰经销店涉嫌以次充好的耳环、戒指、耳坠、手镯等548件,标值23万余元首饰商品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检,经江西省中检华纳质量技术中心鉴定,送检的53样(件)全部属不合格商品,不合格率达100%。
石城县工商局立即对10家首饰经销店进行立案调查,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,购买首饰时要索取税务发票和“三包”凭证,发票上要注明商品的品牌、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并加盖商家的印章及签名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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